| 市商委开展抗灾保供工作专项纪律督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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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8-12 09:03 文章来源:市纪委派驻市商委纪检组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面对我市遭遇连续低温冰雪灾害给商贸流通和市民生活必需品供应带来的影响,驻市商委纪检组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旗帜鲜明地加强纪律监督工作,紧紧围绕当前抗灾保供中心工作提供纪律保证,迅速开展抗灾保供工作专项督察,积极推进商贸系统抗灾保供工作顺利进行。
1月26日,驻市商委纪检组出台了《关于严肃纪律确保抗灾救灾和春节期间市场供应工作顺利进行的通知》。强调指出:入冬以来,我市灾害性天气频发,特别是近日持续低温冰雪天气给市场供应和人民生产生活带来严重困难。加之临近春节,市场保供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商贸系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对此必须高度重视,全力以赴投入抗灾救灾和保证市场供应的监督检查,为人民生活必需品供应工作提供纪律保证。
市商委纪检组作出了四条纪律规定:一是加强对抗灾救灾和春节期间市场供应组织领导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在抗灾救灾和春节期间市场供应组织领导工作中不履行领导职责,麻木不仁,指挥不力,擅离职守,造成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断档脱销或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失职渎职行为,商贸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党纪政纪规定从严惩处。二是加强对落实抗灾救灾和春节期间市场供应工作责任制的监督检查。要加大对抗灾救灾和春节期间市场供应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责任制不落实、抗灾救灾和保证市场供应措施不到位,造成成品油、粮食、食用油、肉蛋菜奶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断档脱销、人员伤亡或财产严重损失的,商贸纪检监察部门要启动问责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三是加强救灾物资资金和春节期间市场供应监测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市场监测失职渎职、推诿扯皮、延误救灾物资和生活必须商品调配运送,给救灾工作和春节期间市场供应工作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损失的,商贸纪检监察部门要追究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对挪用、截留、贪污、私分救灾物资资金以及阻扰、破坏市场保供商品调运工作的,除追究纪律责任外,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四是加强对商贸重特大安全事故等职务性违纪违法案件的监督检查。对在抗灾救灾和春节期间市场供应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或违反规定举办粮油、肉、蛋、奶等生活必需品限时限量促销活动而引发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商贸纪检监察部门要迅速组织力量快查快处,必要时商请司法机关提前介入调查。不准有案不查、瞒案不报。对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单位,除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外,必须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对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影响极坏的案件,必须迅速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月30日,驻市商委纪检组长、监察专员、市商委党组成员曾晓辉同志召开了市商委抗灾保供专项纪律督察会议。市商委食品处、现代流通处、特商处、市场处、民爆处、餐饮处、酒管处、统计处、宣传处、组织处、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出席了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1月29日中央政治局会议的新闻报道和市纪委、市商委有关纪律规定,汇报交流了各处室落实抗灾保供工作的行动情况。曾晓辉同志强调指出,各处室开展抗灾保供工作总体上是积极的,但发展不平衡,还存在一些不足:有的重视不够,麻痹大意,行动迟缓;有的措施不力,消极等待;有的作风飘浮,工作不落实。这些问题是抗灾保供工作的隐患,必须坚决克服。曾晓辉同志就抗灾保供工作纪律督察提出三条要求:一是要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市政府、市商委党组关于抗灾保供工作的指示,全力以赴做好抗灾保供工作;二是要认真遵守市商委纪检组关于抗灾保供的四条纪律规定,凡是违反规定的,一律严肃追究责任;三是要切实做好抗灾保供的各项工作,明确处长是第一责任人,坚持值班和报告制度,深入第一线调查研究,帮助基层组织货源、稳定价格、保证市场供应,决不能出现生活必需品断档脱销。同时,要高度重视商贸系统的生产安全、经营安全、消费安全工作,严防死守,杜绝商贸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如有违犯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纪检监察部门必须从快从严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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