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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晓辉同志在市商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7-09-13 13:12  文章来源: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大以来历次中央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精神,以及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市纪委第八次全会精神,总结2006年工作,研究部署2007年商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我讲两个问题:

  一、2006年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200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系统各级党委、行政和纪检监察部门,深入贯彻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和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市纪委第七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和谐重庆,坚持反腐倡廉战略方针,认真落实《实施纲要》和市委的贯彻意见,继续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力度,商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

  (一)认真抓好中央纪委、商务部和市纪委有关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

  中纪委六次全会、商务部和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及市纪委七次全会召开后,市商委党组迅速组织抓贯彻落实。党组举行中心组学习会,传达了中纪委六次全会、全市党风廉政建设电视电话会和市纪委七次全会精神。文武同志结合商委系统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工作实际,提出六点要求:一是认真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和维护党章;二是认真制定《2006年市商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三是认真贯彻《实施纲要》和市商委党组的具体意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考核、追究三个环节;四是切实维护和执行好党的纪律,加强监督检查;五是加强行政监察监督,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六是召开全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总结部署年工作。在市商贸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上,我作了工作报告,文武主任和市纪委常委王建东作了讲话,党组印发了《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明确了2006年商贸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基本思路和工作任务。党组还表彰了4个纪检监察先进集体和10名先进个人。

  (二)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的落实

  按照上级的要求,结合市商委系统的实际,党组下发了《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工责任制》,将28项工作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11名党组成员、委领导班子成员和15个职能处室领导身上。同时,全系统25个企事业单位按照市商委党组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落实了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分工负责制。

  今年,我委的责任制有三个特点:一是强调加强领导,深化思想认识。各单位在落实责任制中注重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在广大党员干部中“强化三个意识”:即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纪律意识,强调领导干部必须不折不扣地遵守纪律,提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自觉性。二是强调科学合理地分解责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落实责任制中,按照“一级抓一级”的原则,健全分级负责体系;对反腐败重点工作任务实行分项负责制,落实牵头部门、协抓部门、配合部门。在责任分解上突出“三个责任人”,即“一把手”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直接责任人,“纪检部门”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责任人。三是强调既注重责任考核,又严格责任追究。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年终考核时,对4名处级领导干部实施了责任追究,其中1人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三)认真抓好惩防体系《实施纲要》的贯彻落实

  一是抓好学习宣传。切实加强《实施纲要》的宣传学习,充分运用广播、专栏、报刊和《重庆商贸》等各种宣传舆论工具,广泛宣传构建惩防体系的重要意义,使广大领导干部懂得《实施纲要》、纪检监察干部熟悉《实施纲要》、党员干部了解《实施纲要》,形成全系统上下齐心协力共同构建惩防体系的良好格局。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党组建立了构建惩防体系领导机构,定期召开会议,及时通报情况,研究协调重要问题。 “一把手”把这项《实施纲要》工作直接抓在手上,亲自抓部署、抓组织、抓推动、抓检查,分管领导负责抓好分工范围内的工作,与入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三是认真抓好落实。针对容易滋生消极腐败现象的权力比较集中、自由裁量权较大、群众比较关注的重点岗位、重点环节,提出具有行业特点、针对性强的具体落实办法,把《实施纲要》部署的任务进一步量化、细化、具体化。加强监督检查,对落实不力的,进行责任追究,确保《实施纲要》真正落到实处。四是注重协调配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组织协调,主动通报信息,及时沟通各自的工作部署和进展情况,做到工作上互相配合,制度上互相衔接,措施上互相配套。

  (四)认真抓好商贸行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党组高度重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成立了市商委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召开了全市商贸行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大会,印发了《市商委系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和《重庆市商贸行业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的实施意见》;公布了市商委治理商业贿赂举报电话、电子邮箱、举报信箱;召开了商业贿赂案件查办工作会议和两次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汇报会。

  在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我们明确了重点领域和 重点人员。结合商贸行业特点,在全行业突出抓好“十查十规范”工作:一查市场准入,规范商业竞争活动。二查行业监管,规范商贸服务行为。三查经销活动,规范商贸交易行为。四查财经管理,规范商贸企事业单位财务行为。五查国资管理,规范商贸产权转让行为。六查工程项目,规范商贸招投标行为。七查物资采购,规范商品采购人员行为。八查行政审批,规范商贸公务人员行为。九查公务消费,规范消费经办人员行为。十查学校管理,规范学校管理人员行为。全系统纠正不正当竞争行为357件566人次。查办商业贿赂案件 15件,涉案人员24 人,其中处级领导干部3 人,追究刑事责任14人,党纪处分21人,政纪处分9人,组织处理33人。追缴违纪违法资金152万元,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54万元。

  (五)认真抓好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强化党员干部廉政意识

  一是认真组织纪检干部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市纪委七次全会和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坚持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的方针指导工作。二是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一把手”负责制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分工负责制。三是加大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力度。开展了学习党章的教育活动,编发各种网络信息65条;我们还编发了《商贸纪检监察》简报44期,通过市纪委网上报市商委纪检监察信息31条。四是组织开展家庭助廉活动,73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以及家属参与了答题竞赛。五是办好《商贸纪检监察》网站,挂靠政府公众网运行,累计发布各类纪检监察信息510多条。

  (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坚决惩处违纪违法行为

  今年,我委受理信访举报32件,初核14件,立案2件,党纪处分1人,政纪处分3人,组织处理12人,训诫谈话10人。先后对三维汽车、三高乳业、饮食公司、人道美公司、轻化商业公司等六个单位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我们根据群众反映,查清了原重庆市第一商业局副局长冉健刚等人乱集资案,查明从1993年以来,共集资91万多元,付息分红58万多元,冉健刚等人在管理集资款中严重违反《会计法》和财经制度,高息揽贷,造成借款79万多元无法收回的严重经济损失,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此案涉及厅局级干部,已按规定上报市纪委立案查办。处理了“4.21”特大爆炸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有关责任人。查处了人道美公司商贸分公司经理刘宗伟违纪违规案,刘受到党政纪处分。还调查处理了市一财校领导人员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组织处理5人,追缴违规资金9.7万元。

  (七)行风评议和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健康发展

  在政风行风评议方面,着重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抓组织领导。成立了以文武同志为组长的行评领导小组,从纪检、监察、办公室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行评办公室并迅速开展工作。二是抓动员部署。召开了行风评议和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动员会。下发了《重庆市商业委员会2006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同时在《重庆商贸》周刊全文进行了刊载。将商务集团、特商处、市商职大等8个单位和部门作为政风行风评议重点单位,由市商委织评议和检查。三是抓监督检查和评议。采取多种形式查找问题,在认真开展自查的同时,向社会各方面广泛征集意见,特商处、市场处等部门根据市商委行风评议小组的安排,向全市所有管理及服务对象发出《行风评议问卷调查表》公开征求意见。邀请服务对象和各方代表开门评议班子和处室。开门评议民主测评结果,满意占89.82%,较满意占10.18%。没有不满意票。四是抓制度建设,强化廉洁自律。下发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办法》、《商贸系统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办法》、《商业行政审批监督办法》、《商业结构调整项目资金监督办法》、《商贸系统国有商业企业国有资产监督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使企业领导人员的行为有章可循,有纪可依。对103名处级领导干部和14名新提的领导干部进行了廉政谈话,建立了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清理纠正违规住房面积1463平方米,补交房款43.37万元。清退收受的红包、礼金38500元。五是抓行政执法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今年酒类执法检查20余个区县,查处违纪案件30余起,移送司法机关1起,没收假冒伪劣商品五粮液、茅台酒、芝华士、伏特加、泡制酒等4800余瓶,罚款22万余元。在行政执法中,严格执行规定的处罚程序和格式文书,没有发生一例投诉。

  (八)认真抓好反腐倡廉调查研究,不断探索新途径

  召开了市级商贸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理论研讨会,评选出获奖优秀论文14篇,其中《治理商业贿赂的现实思考与对策》获特等奖、《从五个方面构建惩防体系》等4篇论文获一等奖、《权力.腐败.制约》等5篇论文获二等奖、《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4篇论文获三等奖。《构建商贸特色的惩防体系》等多篇理论文章在《商业时空》、《商业经济》、《重庆商贸》、《三峡商贸》等刊物发表,《治理商业贿赂的现实思考与对策》等两篇论文获中国监察学会优秀论文奖。

  一年来,我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少数党员干部“执政为民、服务发展”的观念淡漠;有的单位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还不够有力,违纪违规案件时有发生;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的单位领导干部没有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些反腐败制度措施落实得不够好。对此,我们务必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2007年全系统反腐倡廉的主要工作任务

  2007年,市商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大以来历次中央全会精神、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和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及市纪委第八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市委的要求,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商贸流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之中,加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扎实工作,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党的十七大和市第三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推进富民兴渝构建和谐重庆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重点抓好七项工作:

  (一)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加强新形势下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对于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全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坚决贯彻。各级党委中心学习组要安排专门时间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学习中要深刻认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及任务,深刻领会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身体力行胡锦涛总书记大力倡导的“勤奋好学、学以致用,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顾全大局、令行禁止,发扬民主、团结共事,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生活正派、情趣健康”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今年是市委确定的“作风建设年”,要认真开展以“清廉从政、服务发展”为主题的专项学习教育活动,这是“执政为民、服务发展”学习整改活动的进一步深化,也是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要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使广大党员干部始终保持振奋的精神和良好的作风,始终做到为民、务实、清廉,扎实推进富民兴渝构建和谐重庆,促进商贸流通改革发展稳定。

  (二)认真落实责任制,加强对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市委市政府及市商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对那些领导不力甚至不抓不管,导致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治理的,要按照《市商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办法》追究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要严肃党的纪律,加强对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市委市政府和市商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坚决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违背和谐社会建设要求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认真落实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接待和联系群众制度,建立维护群众利益的相关制度,健全利益协调机制和畅通诉求表达渠道,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对违反科学发展观、严重阻碍市委市政府和市商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纪律责任。对贯彻落实不力的,要实行问责制。

  要围绕打好“直辖牌”、“库区牌”工作任务的落实,加强监督检查。要加强对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统筹城乡发展、建设“一圈二翼三带”发展战略有关商贸流通产业发展全局的国有商贸企业改革、落实商贸流通“十一五”规划、商业网点规划工作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促进库区商贸流通产业发展“十件实事”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库区经济全面发展。加强对农村“双建工程”和社区“双进工程”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消费,促进发展。

  (三)深入开展思想道德和纪律法律教育, 加强领导干部清廉从政、廉洁自律的监督检查

  要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切实加强理想信念、社会主义荣辱观、党章和法纪学习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修养。
要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对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违规买卖商品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以借为名占用他人住房、汽车的,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等形式收钱敛财的,借委托他人投资证券或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获取不正当利益的,为本人谋取预期的不正当利益或以各种方式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要坚决清理纠正,并视情节作出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继续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问题。

  要加强对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商贸系统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办法》,坚决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跑官要官”的,不仅不能提拔重用,还要严肃批评并记录在案;对“买官卖官”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对换届选举中搞非组织活动的,必须严肃处理。

  要认真贯彻公务员法,坚决执行《关于严肃纪律加强公务员工资管理的通知》等文件,做好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对顶风违纪的要坚决查处。

  加强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开展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专项工作。要纠正以各种名义公款旅游、企业请客送礼等不正之风。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

  (四)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惩治滥用职权、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案件

  要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违纪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办党员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利用人事权、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谋取私利的案件。严厉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案件,在投资项目中搞虚假招投标的案件,在企业重组改制中隐匿、私分、转移、贱卖国有资产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津贴补贴有关规定的案件。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探索并形成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要坚持依纪依法办案,不断提高办案工作质量和水平。对违纪的党员干部,坚持以人为本,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综合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手段。加强对发案原因的剖析研究,针对存在的问题,建制堵漏,从源头上预防案件的发生,增强查办案件的综合效果,发挥查办案件在治本方面的作用。
要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强化分级负责解决信访问题的责任,完善领导干部公开接待群众制度,妥善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要建立和完善信访协作工作机制,提高基层解决信访问题的能力。既要注意从信访举报中发现案件线索,又要加强鉴别分析,切实保护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

  (五)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坚决治理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要按照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要求,坚持纠建并举、综合治理,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要继续纠正在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要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维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认真查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案件,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要严肃处理,对重大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要坚决查处。要严格执行中央和市政府有关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认真解决企业违法排污等破坏环境的问题。
要加强行政效能监督检查,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群众观念、法制观念和廉洁奉公意识,切实改进作风,真正做到办事要公、作风要实、用人要当、为政要廉,坚决制止吃拿卡要、与民争利的行为。对违反行政效能监督考核暂行办法的人和事,要及时采取组织处理措施。要高度重视和切实改进信访工作,深入基层,主动了解群众诉求,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违纪行为,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合理合法的问题。

  要加强对商贸流通行业管理工作的监督,加大对生猪屠宰管理、特种商品管理、酒类行业管理、民用爆炸品管理、拍卖行业管理、零售行业管理、会展业管理、餐饮服务业管理工作的监督力度,认真解决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消费安全、食品安全、劳动安全等突出问题。要加强对国有商贸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督检查,发现违规违法、权钱交易的,要严肃查处。

  (六)加大改革和制度创新力度,进一步深化治本抓源头工作
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的惩防体系《实施纲要》和市委、市商委党组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有效的工作机制。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对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监督,防止干部考察失真和“带病提拔”、“带病上岗”。要加强对行政审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规范行政审批工作。要加强财经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清理“小金库”,严格公共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要严格执行《商业行政审批监督办法》、《商业结构调整项目资金监督办法》、《商贸系统国有商业企业国有资产监督办法》等规章制度,坚决纠正弄虚作假、规避制度等行为。要健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强化对投资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要落实完善经营性土地和商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实行划拨和协议出让土地公示制度。落实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制度,加强对交易活动全过程的监管。要推进商业诚信体系建设,加强行业自律和行业管理,健全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要加强对中介组织和各类协会与行政管理部门脱钩工作的监督检查。

  要大力推进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建立和完善薪酬管理、职务消费、股权激励、业绩考核等方面的制度,规范工资、津贴补贴和职务消费行为。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发挥职工群众的民主监督作用,切实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强化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建立健全企业国有资产监管的有效机制。深入开展企业效能监察,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七)加强党内监督、行政效能监督和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要全面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党纪处分条例》,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各级党委和纪委要抓住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制定具体规定和相关落实措施。着力抓好民主集中制、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

  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增强党组织工作透明度。要把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结合起来,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企务公开、校务公开。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监督作用,加强人民群众监督、新闻舆论监督,提高监督的整体效能。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

  要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加强廉政监察,促进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政。加强执法监察,促进依法行政,保证政令畅通。加强效能监察,健全行政效能投诉受理机制,改善行政管理。严格执行《市商委“执政为民、服务发展”考核办法(试行)》,切实做好考核评价工作,促进“执政为民、服务发展”工作成果的巩固和深化。积极推行行政问责制。

  要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各级党委和行政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工作机构,配备专职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提供纪检监察工作必需的设备设施和工作经费等保证,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年底要对此项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对失职的单位和人员要实行责任追究。

  同志们,我们肩负的任务光荣而艰巨。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商委党组的坚强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奋发进取,扎实工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推进富民兴渝构建和谐重庆,加快商贸流通产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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